拒不改正或者清理的1、“触犯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,第二十三条第二款,第二十四条第二款,第二十八条,第二十九条第二款、第三款,第三十条,或是第三十八条第一款、第三款规定的,责令修正要么清除。2、欲不修正或是清除的,处二百元罚款。”本机关同意对你做出如下行政处罚。3、罚款*200元正(大写。限你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下列银行退还罚款。4、成都市成华区收费结算中心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一条第(一)项、第(三)项的规定,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职责行政处罚同意和,本机关将依法实施以下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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